当场兑付20万元!平江法院高效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
2026-09-04 09:55:3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平江法院 | 编辑:黄瑶睿 | 作者:吴杰奇 彭晶晶 | 点击量:5048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 吴杰奇 彭晶晶)“现金6万,银行转账14万,合计20万元,请您现场核对清楚。”2026年9月2日,在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员的见证下,被执行人李某将一摞摞现金交到申请执行人王某手中。王某清点无误后,当场签署了结案申请书。至此,该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,从双方达成和解到赔偿款兑付,仅用了一周时间。

王某与李某、平江县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,该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后,因被告未主动履行全部义务,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员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全面调查,但面对22.16万元的赔偿总额,被执行人李某虽有履行意愿,却表示一次性拿出全部款项确有困难,案件执行一度陷入“两难”局面。

2026年8月26日,执行员提前联系双方,将王某与李某约至法院执行接待室进行面对面沟通。调解现场,李某表示目前只能先支付5万元,剩余款项按每月3000元分期履行直至清偿完毕。申请执行人王某则因急需赔偿款缓解生活压力,对该方案明确表示难以接受。

面对僵持不下的局面,执行员没有简单终止调解,而是耐心倾听双方的真实诉求与实际困难。一方面,执行员从情理出发,引导王某理性评估李某的实际履行能力,向其分析若坚持全额执行、拒绝让步,可能面临长期执行不能的风险,反而不利于权益的及时兑现;另一方面,又对李某展开深入的释法明理,细致阐明拒不履行将面临的严重后果,并帮其算清“法律账”“信用账”和“经营账”——一次性履行后企业便可卸下涉执包袱,不再为案件忧心,对企业长远发展更为有利。

经过数小时的反复沟通,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步缓和。王某最终自愿放弃2.16万元,同意以20万元一次性结案;李某也被说服,表示愿意想办法全力筹措资金。签下和解协议后,李某随即回去积极筹款。短短一周后,双方按约定再次来到法院,在执行员的见证下完成了全部20万元的交付。

从调解到达成和解,再到全额兑付,短短一周时间内,执行员以耐心和责任心促成案结事了。下一步,平江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,刚柔并济化解执行难题,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执行案件,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
责编:黄瑶睿

一审:黄瑶睿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平江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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